为了对本部门教学实习工作进行统一的考核,正确评定学生的实践能力,特制定教学实习考核评分标准:
一、考核成绩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计分评定。
二、各单工种评分标准是:
1.基本知识:(20%)
通过教学实习,能够较好地掌握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基本知识。如金属零件的主要加工方法,工艺过程,所用的主要设备、工具、量具的操作使用方法,有关的工程术语、技术文件等。
2.操作技能:(50%)
(1)能较正确地掌握实习操作的各种机床设备,规范地使用有关的工具、量具:5~15分。
(2)制作实习零件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,无废次品:0~35分。
3.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:(30%)
(1)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不无故离岗:0~10分。
(2)不怕苦、不怕脏,虚心学习,服从分配:0~5分。
(3)遵守操作规程,无工伤、设备事故:0~10分。
(4)认真做好设备保养和实习场地的清洁工作:0~5分。
4.相关说明:
(1)旷课达半天者,实习成绩为不及格。
(2)缺勤时数超过实习时数1/3时,需补做该工种实习;缺勤超过实习时数1/2时,需重新进行实习。
(3)因重大事故实习不及格者,不予补做实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