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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指导教师守则
2017-09-06 19:31  

    一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。

    二、忠于人民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坚持实事求是、尊重科学、文明管理、严谨治学的作风;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关心爱护学生,努力做到教书育人。

    三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金工实习的安全规定,严禁出现各种违规操作的思想和行为,坚决杜绝各类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。

    四、以“金工实习教学大纲”及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,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,钻研教学法,不断提高教学实习质量。

    五、在讲课中努力贯彻“少而精”“启发式”的教学原则;学生操作时应积极辅导,仔细观察,巡回检查,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做到安全实习。

    六、学生实习期间,指导教师不允许有无故离岗、串岗、抽烟、聊天等与教学工作无关的现象发生。教学人员的违纪行为在本部门存电子档,并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理。

    七、对学生使用的各种设备、工具、刀具、量具应负有保管和维修责任,并注意节约原材料及易耗品。

八、积极完成科室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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